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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最高每人次1500元

  记者从广西人社厅获悉,广西残疾人参加职业培训有补贴,最高每人次1500元。旨在鼓励残疾人通过就业帮扶,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
  广西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后的残疾人员,凭借《就业失业登记证》可获得政策咨询、职业心理辅导等免费职业指导帮助,每人每年还可以享受一次免费职业介绍。
  在就业技能培训方面,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的不同和就业技能培训课时要求,分类进行补贴。其中A类职业(工种)补贴最高,每人次达1500元;B类职业(工种)补贴每人次1200元;C类职业(工种)补贴每人次900元。
  培训合格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或创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已登记的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确定。创业培训方面,补贴标准为每人次1300元。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一年内实现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一年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在创业培训方面,补贴标准为每人次1300元。要求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1年内实现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1年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参加创业培训未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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