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其中包括四项专项活动。
一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对农村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转移就业前的农村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一次性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对连续5年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且职工教育经费发生超支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本省户籍在岗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
三是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农民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培训经费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大力支持具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通过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技能等级。继续实施政府购买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政策,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和参加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按规定给予技师培训补贴。
四是创业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提高其创业能力的创业培训,积极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等品牌创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开展春潮行动,力争到2020年,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力争使在企业技能岗位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创业培训。